云南省将分阶段有计划地选择3000户“专、精、特、新”型优质小微企业,联合开展信用贷款试点工作。
小微企业曾一度因为缺乏足够抵押和担保陷入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
而这一现状,将随着云南省工信委、省金融办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的一份通知得到改变。
据了解,云南省优质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下发至各州市人民政府、各金融监管部门、各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
通知要求,分阶段有计划地选择3000户“专、精、特、新”型优质小微企业,联合开展信用贷款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全面推广
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云南省将以开展专精特新优质小微企业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为突破口,以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分担风险为保障,调动银行贷款支持小微企业,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经报记者从省金融办了解到,省工信委会同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部门优选2000户左右的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省农业厅和省林业厅分别组织优选 600户和400户左右的特色农业、林业产业化小微企业。
为了更好地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当前,还建立起了云南省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了省工信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省金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企业遴选标准包括成长性较好,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和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
“进入资源库名单中的试点企业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经金融机构独立审贷后达到贷款条件的,给予发放贷款。对达不到贷款条件的企业,指导帮助其完善贷款条件,促成企业贷款。”
信用贷款的发放程序是由企业向试点银行申请信用贷款,试点银行对符合信用贷款授信条件的企业进行贷款审核并签订贷款合同,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合同并缴纳保费后,由银行发放信用贷款。
如此一来,小微企业就可实现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通知中还要求,银行、保险公司要在政策、风险控制允许的条件下,尽量减轻小微企业成本。
同时,试点银行在企业申请材料齐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受理企业信用贷款申请并建立内部“绿色”审批通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快速审批;试点保险公司对风险评估、协助投保、理赔及风险管理等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