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开始,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时间调整为每月20日。
据介绍,本月14日开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用新系统,原来签订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调整为直接将公积金冲抵还款金额,不再将公积金存入职工的还款银行卡或存折中。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为每月1日,而今年调整为每月20日,因此,职工住房公积金冲抵还款金额后的不足部分,需要在每月20日前存入还款银行卡或存折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推出职工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归还住房贷款业务,办理该业务后,按月扣划其个人账户上的公积金归还贷款,直至贷款结清或账户资金扣划完毕,不需每年到该中心提取。今年起,市民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必须办理委扣还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