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钱帮为北京爱钱帮财富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一款p2p网贷产品,官网链接为http://www.iqianbang.com/,于2014-04-10上线上线。爱钱帮的注册资金为10000万元(实缴资金:1217万元),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国际大厦B座15层。如果是业务上有疑问,可以联系爱钱帮的工作人员,客服电话:4006777518,客服邮箱:service@iqianbang.com。接下来,我们看看爱钱帮的业务及公司信息,以下内容可作为判断爱钱帮是否可靠、安全、正规的参考。
爱钱帮怎么样?业务相关信息及费用
爱钱帮的主要业务是车贷|房贷|其他,爱钱帮不支持自动投标,投标保障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爱钱帮的债权转让期为随时,保障模式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市面上的贷款产品大都会产生以下五种费用,爱钱帮如下:1.管理费:0; 2.充值费:暂免手续费; 3.提现费:无提现费用; 4.VIP费用:0; 5.转让费用:-
爱钱帮可靠吗?公司及产品信息简介
北京爱钱帮财富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私营企业
经营状态:开业
法人代表:张培峰
融资记录:14年06月获得盛大资本1000.00万元融资;17年07月获得凯瑞德50000.00万元融资
银行存管:用户资金存管 存管机构为 徽商银行
是否为监管协会会员:2016年03月25日加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任首批会员单位;2014年12月17日加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任创始会员单位;
爱钱帮简介:公司简介北京爱钱帮财富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践行普惠金融的金融科技公司,爱钱帮平台于214年4月上线运营,上线两个月即获盛大资本的战略投资。今年7月底,获得A股上市公司凯瑞德(272)董事长张培峰个人5亿元人民币投资。管理团队来自清华、北航、上财等知名院校,具有丰富的金融和风险管理经验。215年7月,爱钱帮与银行首创“银行存管+余额理财”新模式,成为首批真正实现银行资金存管的平台。截至217年9月,平台累计成交额已经超过1亿元,用户数超过4万人。爱钱帮自主研发的业内领先的大数据风控系统已经实现了线上审批,即刻放款,贷后系统监控,结合线下风控手段,形成了独特的O2O风险管理体系。公司优势爱钱帮的业务模式安全合规,受到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高度认可。爱钱帮是央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首批会员单位,是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首批创始会员,也是中关村网贷联盟的首批创始会员,同时还是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会的理事单位。214年,爱钱帮荣获“年度最具成长性P2P平台”。同年,爱钱帮全面升级信息安全体系,并通过了ISO27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15年1月,爱钱帮荣获由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与和讯网联合主办的“第12届中国财经风云榜214年最佳品牌营销奖”。215年,爱钱帮被授予国家高新科技企业称号。217年8月爱钱帮荣获国家公安部“等保三级”测评。爱钱帮大事记:爱钱帮于213年8月成立,214年4月,爱钱帮网站正式上线;214年6月,获得盛大资本战略投资;214年8月,作为发起人参与海淀区金融办主持的中关村网贷联盟、获得金融信息服务资质、AA级信用评级、ISO271认证;214年12月,作为创始会员参与北京金融局主办的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215年3月,获得工信部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215年7月,与徽商银行合作,成为首家“银行资金托管+余额理财”的金融科技公司;215年1月,与江西银行合作,推出“闪垫侠”消费金融产品(类似京东白条);215年12月,爱钱帮成立消费金融事业部;216年3月,成为央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首批发起会员;截至217年9月,平台累计成交额已经超过1亿元,用户数超过4万人。
爱钱帮安全吗?爱钱帮备案信息
备案单位:北京爱钱帮财富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登记机关:海淀分局
域名备案时间:42725
ICP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50216号
网站备案:京ICP备13045153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0号3幢3层3041室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108076572005U
主要人员:张培峰任命董事长;王吉涛任命CEO;汪凯任命高级副总裁兼CTO;赵静婷任命高级副总裁兼CSO;万良中任命高级副总裁兼COO;
股东信息:张培峰/70.00%/7,000.00万元 ; 共青城志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2%/542.00万元 ; 上海盛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5%/435.00万元 ; 上海游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100.00万元 ; 共青城中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23%/1,923.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软件开发;金融信息服务(未经许可不得开展金融业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