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陈晓月向银行申请消费贷款,被银行拒绝了,原因是借款人条件不合格。
在向银行贷款中,借款人是非常重要的首要因素,如果借款人不符合银行的贷款规定,那贷款之事就是一切免谈。因此,在向银行借款中,首先要让借款人条件符合贷款银行的规定。
根据银行贷款的实践来看,借款人不合格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借款人的信用不合格,二是借款人的身份不合格,三是借款人的收入不合格。
那么,当出现借款人不合格时,该如何化解这一问题呢?从今天开始,我分几篇文章给大家介绍化解这一问题的方法,今天介绍第一个方法:在夫妻中更换借款人。
例如,胡丽丽的身份是公务员,丈夫是个体工商户。丈夫想开一个店铺,但缺乏资金。于是,胡丽丽就以开店缺乏资金为用途向当地农商行申请贷款,但被拒贷了。原因是胡丽丽作为公务员,不能从事经商活动。后来,这笔贷款主体由胡丽丽改为其丈夫,贷款就顺利地审批下来了。
再如,张宗良向银行申请贷款遭遇拒贷,原因是三年前的3笔信用卡长期拖欠而导致信用不良,不能通过银行的审核。于是,他让妻子作为借款人申请贷款,妻子的信用记录良好,结果就通过了贷款审批。
可见,在银行贷款的实践中,当丈夫作为借款人因之前归还贷款或归还信用卡欠款逾期次数过多,不能通过银行的审批时,可以妻子作为借款人;反之,当妻子作为借款人不通过审批时,可以丈夫作为借款人。
这一化解借款人不合格的办法,在银行贷款实践中应用的最多,因为夫妻本身就是一个家庭中的成员,利益和风险是共担的,因此借款人和银行双方都是最容易接受。
当然,如果借款人是银行禁入的,上了黑名单的,那么在夫妻中互换借款人就无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