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至11月, 沧州市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8776.5万元,直接扶持自主创业人员3578人,累计带动吸纳就业8857人。
2012年,市就业服务部门以保民生、促就业、保稳定、促和谐为服务宗旨,紧紧围绕创业帮扶这一主线,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造血式”扶持创业功能和倍增效应,进一步加大了对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从去年5月开始,提高了个人创业贷款扶持额度,从原来的妇女创业最高8万元,提高到男女失业人员创业最高额均为10万元。
此外,为方便广大自主创业人员,市就业服务部门增加了有价证券、存单质押等担保形式,银行存款单、有价证券、保单均可作为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的担保质押,按其原值的90%放贷,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时,放宽反担保人条件,准许银行、电信、电力、医疗、烟草等系统正式在编职工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反担保,打破了只有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人员提供反担保的惯例,更多地为失业人员再创业提供了资金帮扶,受到了广大创业人员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