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1月5日起,购房人在购买第二套房时,只要人均首套住房面积在29.4平方米之下,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昨日下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通知》,将二套房贷款的执行标准从2012年的28.81平方米上调至29.4平方米。
通知称,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本市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由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的标准,因此,今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据了解,2012年本市所执行的标准,是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高于且包含28.81平方米的,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贷。以正常的三口之家计算,此次政策调控后,第一套住房面积低于88.2平方米的,再买房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比原来的86.43平方米居住面积标准增加了1.77平方米。
个案分析
80万20年期贷款月供省1046元
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好,买房人能得到什么样的实惠?
以首套房面积为87平方米的市民王小姐的案例为例。在2012年,王小姐若想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由于人均居住面积超过了28.81平方米的标准,将被拒绝公积金贷款,她只能申请商业贷款,首付六成、贷款利率是基准利率的1.1倍,即7.21%。而若是今日之后再购房,王小姐就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不仅首付降低到五成,而且由于公积金贷款的基准利率只有4.5%,1.1倍后的贷款利率也才达到4.95%。同样是80万元20年期的贷款,每月的月供就能节省10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