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押贷款如何防范风险?以房抵押贷款在司法实践中,因所处的环节不同、合同约定不同,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复杂性,同时往往又因所涉标的较大、涉及法律关系较多,因此,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很严重。为降低交易风险,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防范:
(一)以房抵款协议约定要明确、具体,不能太原则。
实践中,发生纠纷往往就是因约定不明确,如抵款房产的位置、面积、单价、交付时间、办理产权的时间、委托办理产权的事宜、违约责任等。只有权利义务清晰、明确了,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以及降低建筑商的交易风险。
(二)不要过早签订以房抵款协议,不得已时,最好在工程决算后再签订协议,尽量避免因烂尾楼工程所带来的风险。
(三)及时向相关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这样,是为了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该防范措施同样适用于向建筑商购买抵款房产的第三人。
(四)第三人慎卖期房,尽量待工程竣工验收,至少在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方宜购买,否则,交易风险极大。 理清抵款协议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正确认识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行为与不动产物权效力变动的内涵,准确认定以房抵款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司法实践中正确处理以房抵款纠纷应把握的原则。同时,合同各方当事人也应谨慎订立合同,防范交易风险,以期达到合同目的。
以上就是以房抵押贷款如何防范风险的具体情况,以房抵押贷款潜在着极大风险,因此贷款者要谨慎对待,理性选择合适的贷款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