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合格证抵押贷款纠纷案例是怎样的?目前,一些银行推出汽车合格证质押融资业务,一些汽车销售企业可以将未售出汽车的合格证进行质押以获取银行贷款,然而这也极易引起合同纠纷。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以汽车合格证质押进行贷款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汽车合格证抵押
汽车合格证,是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系机动车生产企业印制并随车配发的载明企业名称、企业标识及防伪信息的证明文件。对于购车消费者来说,汽车合格证是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投保、注销等手续时必须提交的法定证明文件之一。
汽车合格证质押具体做法是: 汽车销售企业先与银行签订汽车合格证质押合同,银行依照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放款,同时汽车合格证质押给银行保管,汽车销售企业销售汽车后向银行归还贷款本息并赎取汽车合格证给消费者。
质押贷款500万起纠纷
某银行与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一份短期借款合同,约定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该银行借款人民币500万元。为保证贷款的安全,同日该银行又与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质押合同一份并出具权利质押清单8份,将该公司名下的38份汽车合格证作为权利凭证为上述500万债务提供权利质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福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它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贷款到期后,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却迟迟未能归还贷款。截至去年9月底,该公司仍拖欠该银行贷款本金共计400万元,而这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却突然“人间蒸发”,不知去向。银行讨债无门,遂于去年12月将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400万贷款本金及50多万元利息,并要求对该公司合格证质押相对应的汽车处置所得的款项优先受偿。
车辆本身或所有权才能抵押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该银行与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订立了质押合同,但是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并未将汽车转移给银行保管,银行所保管的是汽车销售公司的汽车合格证,但汽车合格证仅仅是车辆质量合格的格式化证明,并非车辆本身或者车辆的所有权凭证,汽车所有权的转移不以合格证的转移为条件,汽车合格证没有市场交换价值,不是一项财产,亦非一项财产权利,汽车合格证不能成为本案质押权的标的物,故该银行与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之间的质权不成立,因此该银行不能对汽车合格证所对应的汽车进行处置。
无证汽车才能上牌
汽车销售商用汽车合格证质押进行贷款,如果贷款无法按时偿还,所遭受损失的不仅仅是银行,消费者利益也会间接受到损害。汽车销售商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汽车合格证质押进行融资,如果汽车销售商信用不佳,或资金链出现问题,则会产生长时间拖欠汽车消费者汽车合格证的问题。
迟迟拿不到汽车合格证,最大的受害者是消费者。没有汽车合格证的汽车无法上牌照,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汽车;如果无牌驾驶或使用过期的临时牌照,都会产生风险和安全隐患。如发生在山东的“济南雅阁案”,13名本田雅阁轿车车主大多是在2008年2月至4月间从山东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的轿车,因销售公司将汽车合格证质押在银行,后由于资金运转出现问题而无法赎回汽车合格证,导致车主在购买新车一年多后仍无法上牌。无奈之下,13名车主一纸诉状将销售公司诉至法院。
在全国各地发生过多起汽车合格证抵押贷款纠纷案例。法官提醒,当前汽车消费市场汽车合格证质押贷款经销模式下存在的金融风险和消费安全隐患的问题,应当引起社会各方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