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携手招商、华润等11家房地产企业“放大招”,推出5000余套长租房源,并发布首款个人住房租赁贷款产品——“按居贷”,对符合条件、有长租需求的个人发放,用于一次性支付租金等租房相关费用。
实际上,不仅是建行,已有多家银行开始在长租房市场布局,如中信银行、中国银行近日也先后宣布进入住房租赁市场。
一、对租房贷的质疑
银行方面表示,该业务意在通过银行信用稳定租赁关系,为百姓租住安居提供保障。但不少人却对此表示疑惑:租房都要加杠杆,这类人能还得起贷款吗?一个人租不起房子,有可能去贷款租房吗?租金本身就是按月支付的,付不起房租你如何支付房租加利息?这样的贷款有必要吗?
那么,传统银行业为何要进军住房租赁市场呢?
一方面,据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住房租赁市场的规模为1.1万亿,预计2025年为1.9万亿,2030年会超过4万亿。这个市场蛋糕谁见了都不会愿意放弃。
另一方面,在国家倡导租购并举的政策背景下,现在部分开发商不再卖房,开始出租房子,可是租赁的回报周期太长,收取租金麻烦,所以市场存在一次性回收租金的迫切需求,以加快资金周转。于是,租房贷应运而生,所以租房贷本质上其实是市场已有的需求。
二、租房贷的好处
对于租客来说,如果由银行向房东一次性支付租金,则可以在租赁期间安心入住,不用担心租金的突然上涨,或是房东违约收回住房。即使有这些突发情况,也有银行解决担保,风险不会落到租户肩上,而一次性支付租金,房东自然会在租金方面适当给予优惠,加之租房贷利率并不高(利率仅仅是基准利率,比房贷还低),所以总体租房成本并不会明显提高,甚至还有可能下降。
此外,站在房东的角度上看,银行是直接将资金打到房主账户中,房主一次性得到未来数年的房租后,可拿这笔钱用于理财赚取利息收益。房主赚取的是租金和理财利息两部分收益。与此同时,房东也不用担心租客长期拖欠房租的事情发生。
对于传统商业银行业来说,租房贷市场潜力巨大,而且贷款风险比房贷要小。此外,银行发放租房贷,也可以增加社会的信用参考指标,并约束租客及时支付租金,减少租金的支付纠纷,建立和谐社会,且便于长租公寓的运营方回笼资金,由此在银行与租房机构之间形成良好的信用链条。
最后,租赁需求释放,对于购房市场有很大的分流作用,若房价过高,完全可以通过租房来满足居住需求。后续,租赁市场在租售同权等方面若有创新,对于抑制房价也是有积极作用的。
三、租房贷的弊端
不利于理性消费,一般来看,租房的人都会选择月租在自己收入承受范围内的房屋,如果一套房整体租金过高,租房者通常会寻求合租。居住是基本生存需求,如果租房都选择贷款,那么不仅仅不符合中国人的传统,也不利于房地产的理性消费。
四、利用租房贷套现
目前建行推出的租房贷,主要是与大型开发商合作,用于解决深圳当地企业员工的住房问题。截至10月份,已有70多家科技型企业向建行提出承租意向。而如果租房贷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个人房源也能贷款,那么必然会有人用来套现。
比如,小王想买房,但凑不够首付款,此时朋友张某正好有一套多余房产,那么王某就可以与张某签一份租赁合同套现,虽然想贷出100万元有难度,但是贷个十几万应该没有问题。
四、警惕租房融资过快发展
一次性交房租,然后再申请租房贷款,在这个过程中,银行赚到了利息,房东获得了一大笔流动资金,他们两人最赚。虽然一次性交房租或许可以享受一定的房租折扣,但扣除利息也省不了多少,更别说未来燥热的租房市场,租金上涨的预期正在不断强化了,且很可能会出现二房东现象。
随着租房贷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租客有可能成为新时代的“房奴”。继续为银行打工,为房东打工。
五、租房贷未来的发展
看看这几年通胀,很难预测未来3年、5年的房价会涨到哪。如果10年长租、锁定租金,对于租客来讲,肯定比房租每年不确定涨幅要好。付出的代价是10年锁定在一个城市,这对于年轻人职业发展是不利的。
那么,银行该如何防范租房贷重蹈之前消费贷的覆辙,导致大量资金套现流入房地产市场呢?
对于违规使用此类贷款的用户,进行严厉惩处。比如对于将租房贷挪作购房用途者,则要取消此类贷款资格和收回此类贷款。此外,对于挪用租赁贷款的资金用于投机炒房的,事后应该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其以后在个人信用方面寸步难行。
既然目前租房贷只是面向机构,而且贷款直接交付给运营方,对于贷款者会有相对完善的审核机制,那么这一道德风险应该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规避。不过,租房贷这一创新如果未来要面向个人租赁住房发展的话,那就有必要做好制度层面的防范了。
当然,租房贷是一款基于金融创新的市场产品,在市场中是否叫好又叫座,能否规避上述的一系列风险,可以通过市场的检验加以识别,大可不必担心;而租房者是选择租房贷还是自己按月缴纳房租,则需要按照自己的职业规划和收入水平来定,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