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理财经理私卖理财产品风波,将银行代销业务推到了风口浪尖。而今年以来出现的信托、债券兑付“危机”中,银行身影隐现。
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部分代销业务早已有名无实,银行代销理财产品正沦为银行腾挪信贷额度、回收贷款,并规避监管的“隐身术”。
银行代销业务频繁“触雷”
最新的例子就是湖北三峡全通涂镀板有限公司(下称“三峡全通”),其近期被爆出高达70亿元的债务危机,其中部分资金即来自建设银行代销的信托产品。
公开资料显示,从2011年11月到今年2月,中信信托先后为三峡全通发行了四期信托计划,募集资金13亿元左右,其中两期由建设银行代销,共募集资金2.697亿元。
中信信托在近日公告中称,三峡全通未能于2012年12月20日按时向信托专户支付当期贷款利息7456.4875万元,导致该信托计划当期收益无法分配,贷款本金亦面临不能收回的风险。
这样的例子并非少数。今年6月,由中诚信托和工商银行山西分行合作推出的30亿元的“诚至金开1号”信托计划,因融资方涉嫌高利贷引发兑付危机。而据公开消息,由建信信托发行的一款信托产品,发生50%的账面浮亏,该款信托产品由建设银行销售。
国内一家第三方理财机构资深信托研究人士说,虽然信托公司这两年努力建立新的销售渠道,但随着信托业的快速膨胀,对银行的依赖有加深趋势。
除了信托代销,债券承销也成为银行近来重要的中间业务。在此过程中,银行也频繁“踩雷”。
去年10月,上市公司新中基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4亿元的短融券。当时,新中基陷入经营困境,但某股份制银行还是作为主承销商代销了“11新中基CP001”短融券。今年10月,因新中基资金困难,“11新中基CP001”发生兑付危机,最终以国有股东兜底收场。
此外,这家银行还在去年承销了江西赛维“11赛维 CP001”票据,因赛维发生债务危机,一度面临兑付风险。而由民生银行承销的“11赛维MTN1”三年期票据,评级被下调为BBB+。更早之前,恒丰银行则因承销“11海龙CP01”并擅自变更资金用途偿还自身贷款而被公开谴责。
真假代销
“信托这几年这么火,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私人银行业务带起来的。”深圳一家股份制银行私人银行部高层告诉本报记者。
上述信托研究人士说,银行拥有大量的高净值客户和销售渠道,可以通过代销获得丰厚的手续费,因此乐意与信托公司等机构合作。而代销债券、信托等业务,成了银行回收贷款、腾挪信贷额度的利器。上述股份制银行私人银行高层称,信托、债券融资等资金,需要在银行托管,银行可以将其转化为存款,解决流动性需求。
某大型信托公司人士告诉本报记者,银行有些代销业务“挂羊头卖狗肉”,不少产品都是自己发行、自己销售、自己使用资金,信托公司只不过是规避监管的通道而已。
这种方式并不少见。广东某城商行和东南地区一家股份制银行,都曾发行了大量类似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信托计划,最终实现信贷资产转让。
去年下半年以来,以理财产品资金投资信托受益权成为主流。江苏银行三季度发行了一款名为“聚宝财富2012稳健62号”的理财产品,用于投资江苏信托发行的“江苏新农村建设南通二期土地上市收入收益权受让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其收益来自于江苏信托发行的信托收益权转让;建行发行的2012年“利得盈”第1期信托贷款型理财产品,资金用于江西国际信托设立的“烟建集团有限公司贷款资金信托”,以取得“烟建集团有限公司贷款资金信托”的信托受益权。
上述信托公司人士说,银监会发文禁止银行理财产品投向委托贷款、信托转让、信贷资产转让等,信托贷款、受让信贷资产、票据资产三项于2011年底前转入表内,信贷投放需要新的方式规避。
据他介绍,银行通过上述方式腾挪信贷额度,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先行成立一个信托计划,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认购贷款类信托产品,取得信托受益权;一种以理财产品资金认购转让的信贷资产,操作相对复杂,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互相购买已成立的信托计划。
责任认定之难
即便是发生兑付风险,也难以认定责任甚至无需担责,是商业银行热衷于开展各类信托、债券等业务的原因所在。
上述信托研究人士说,在代销业务中,银行如果只是充当销售通道,不需要为发生的风险承担责任。而资金募集到位后,代销银行作为资金托管方,每笔资金的使用和流动,都需要银行划拨,但这也只是执行信托公司的指令,并没有资金监管的责任和业务。因此,即便是代销的信托产品和债券等发生兑付风险,银行也无需承担责任。
深圳一家股份制银行人士则认为,银行是否要承担责任很难一概而论,要看具体情况。如果银行参与产品设计,或者主动通过信托公司发行产品,银行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外,如果合同有约定,或银行销售时有意误导,则也需要承担相关责任。
“无论如何,银行要对客户负责非常重要,在销售时,一定要把风险向客户讲明白,发现了问题,也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他说。
而上述信托公司人士认为,以前银行转让给信托公司的信贷资产,多是优质资产,但现在转让的不一定是优质资产,有些甚至可能是不良资产,作为信托计划的实际发行人和资金使用方,如果发生风险,银行难辞其咎。
不过,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国内的投资者被“宠坏”了。包括信托产品在内,不少理财产品明确说明不保本、不保收益,但发生风险和亏损时,却要银行和发行方兜底。“客户也要对自己的投资负责,不能出了问题就让银行大包大揽。”
银行代销频繁“触雷” 假代销为腾挪信贷额度
201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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