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2月19日专电兰州市将从2013年起开始试行一项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的新政策,兰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将能获得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他们发放的贷款利息总额4至6成的贴息。
依据最新出台的《兰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兰州市人均月收入低于甘肃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购房者,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小于90平方米的首套住房时,将能获得上一年度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4至6成的贴息。
按照试行办法,家庭成员月收入低于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贴息额度比例为上年度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的40%,其中配偶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贴息额度比例将提高到50%;而家庭成员在贴息年度享受低保的,贴息额度比例可提高到60%。其中贴息额度最小不少于3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的发放将经过申请、初审、审核等多个阶段,坚持先还后贴、年度审核、动态管理、公开公正的原则。
兰州:城镇低收入家庭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贴息
20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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