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讯苍山县的杨先生去年贷款买了一辆高档轿车,今年因为无力偿还贷款,所剩两个月按揭贷款,全部由商家帮助垫付,致使车辆被经销商暂扣。但当他全额补交完贷款后,商家却声称他需要交提车费。
据了解,去年11月,杨先生在苍山县城某汽车贸易公司看中一款丰田凯美瑞汽车,他与汽车经销商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约定每月清偿定额贷款。购车后杨先生一直正常支付月供,但是今年10月和11月,杨先生因手头紧张未能及时还清按揭贷款。经销商随后找到杨先生,表示可以先行垫付,但要将杨先生的车辆暂扣。杨先生将车辆交给经销商。12月12日,杨先生将两个月的汽车贷款补交完,让经销商交还他的车辆,但经销商称,他需要交4000元提车费才能提车。
杨先生虽然知道自己失信在前,但却难以接受经销商提出的赔偿金额,随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诉,希望工商人员帮助协调。苍山县工商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双方的协议对车主无力偿还贷款情况,并没有约定处理方法。
苍山工商人员认为,消费者违约还贷不及时,会影响自己的良好信用,经销商代为垫负贷款,有权要求消费者承担逾期的利息及必要的费用,但要求交付4000元的提车费明显过高,违背双方的诚信公平原则。经调解,经销商表示,愿意做出让步,不再收取杨先生提车费,将车辆返还给消费者。杨先生对工商部门的调解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一定会恪守信用,及时还贷。
没还贷车被扣还清款难要车
201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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