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宝宝小编了解到暂时没有非常具体的贷款政策说可以用失业证就贷款的,但是可以尝试一下用失业证等相关证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以下是关于小额担保贷款的一些内容。
一、小额担保贷款是国家扶持创业的一项优惠政策。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二、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10万元,贷款期限为两年,从事微利项目的,国家按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贴息。
三、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属地管理”原则,所以你要在你户籍所在地就业局申请办理,其办理所需手续、证件及程序如下:
(一)经办金融机构直接办理贷款
第一步:金融机构放贷。借款人向经办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贷材料,经办金融机构按信贷政策规定受理和审查,符合信贷准入的,经办金融机构按规定放贷。
第二步:贴息推荐和备案。对符合财政贴息条件且不需要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由经办金融机构出具《小额贷款创业指导推荐表》,借款人在取得贷款的1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就业局(信用社区劳动保障机构,下同)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备案:
1、经办金融机构出具的《小额贷款创业指导推荐表》;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合伙经营的还需提供合伙协议书及合伙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援助优惠证》、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劳动者进城创业证明。
第三步:资格和条件审查。就业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备案申请人开办的项目情况、就业状况、经营情况以及贷款情况等进行核实,并收集有关资料。就业局按月将备案和核实的情况报送劳动保障局审核确认(经信用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审查、办理并核实的,由信用社区劳动保障机构报劳动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按月汇总后报就业局备案)。
第四步:参加培训和提供创业服务。就业局按照创业促就业相关政策规定,及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和就业局创业指导中心组织的创业服务;加强日常管理、跟踪服务等工作,并建立相关基础管理台帐,建立健全管理服务运行机制。
延展回答:
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及认定条件:
1、失业人员。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2010年12月31日以前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亦可继续使用);
2、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和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3、大中专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证》和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4、残疾人。残疾证明和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5、回乡创业农民工。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人社部门劳动保障机构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
6、有创业愿望的城乡自主创业妇女。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诚信证明;
7、合伙经营。符合1至6项所述人员的合伙协议或章程;申办小额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所需资料(个人及20万元以下申请):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份;
2、 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
3、 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务工返乡、诚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4、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5、 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
6、 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份
7、 担保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
8、 反担保协议2份(加盖公章)
9、 担保人工资证明(加盖公章)原件1份;
10、 合伙协议或制式劳动用工合同或公司章程;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登记、填写贷款审批材料
2、担保中心对贷款申请人及经营项目进行考察
3、担保中心研究确定是否给予贷款及贷款额度
4、担保中心审核汇总上报
5、担保中心、银行查询诚信系统和审批贷款
6、担保中心通知申请人填写借款合同
7、担保中心审查汇总上报
8、担保中心、银行发放贷款
9、担保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