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可抵押固定资产没有或较少、企业成长性存在不确定性、生命周期较短等诸多原因,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清华大学经济学研究所副教授王勇表示,为了更好地推动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应采用集群融资的方式来解决。
王勇解释,所谓集群融资,是指若干中小企业通过股权或协议建立集团或联盟,通过合力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融资成本,相互帮助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小微企业可以通过集群担保融资、销售链融资、供应链融资等方式,解决短期短期流动性资金不足的问题。如果小微企业想谋长远发展,还缺少资金怎么办?“此时,小微企业可以通过集合债券和集合信托等方式解决融资难问题。”王勇说。
王勇认为,缺乏固定资产、信息不对称、财务制度不健全、业务的稳定性差,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目前,国内单个的小微企业要发行债券面临着担保机制、风险控制、发债规模与成本等方面的先天不足。小微企业集合债券是通过牵头人(比方说政府部门的企业局)组织,以多个小微企业所构成的集合为发债主体,发行企业各自确定发行额度分别负债,采用统一的债券名称,统收统付,以发行额度向投资人发行的约定还本付息的一种企业债券形式。而集合信托则比较简单,即多个小微企业通过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吸引民众购买信贷产品的形式。“可喜的是,目前,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已经通过集群担保融资、销售链融资、商铺质押权融资等方式来加强银行产品的开发,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王勇说。
在王勇看来,采用集群正规金融,或者集群正规融资的办法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最可靠,应该是最主流的渠道,要想通过这个渠道来发挥作用,实际上是需要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银行、债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通力合作。其中,金融机构要发挥作用,但政府的作用更大。从中央政府的角度看,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对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上市要有一些完善的管理制度,对相关的金融产品,如集合票据、集合信托,应降低交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