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务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对符合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可获得不超过8万元的贷款,如符合条件的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1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可根据企业实际招用小额担保贷款对象人数,按人均8万元放贷,但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期限内由县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为确保基金安全,该县创业贷款采取国家干部担保方式,放贷采取担保和反担保的形式进行,县就业局基金作为创业贷款担保方,借款人须有国家干部用工资性收入作为担保,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作为贷款人的反担保人。反担保人与借款人一同前往担保中心签署担保承诺,完善手续。
同时规定,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到期后,借款人继续需要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支持的,在按规定偿还银行利息、所办项目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还贷意愿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贷款展期,经担保机构审核同意后,经办金融机构可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展期内财政不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