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朋友还了银行贷款,拿着银行出具的清偿证明想要取回保证金,但是因为今年新出台的文件,担保公司都把保证金存在指定银行,现在贷款还清快俩月了,也没拿到保证金。”市民刘女士向记者诉苦,朋友欠债跑路了,自己帮着还了贷款,结果因为新出台的文件没写明代人还款如何处理保证金,刘女士只能干着急。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金融办与办理保证金专项管理的指定银行浙商银行,二者都表示,如果刘女士的朋友不出现,刘女士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市民不解
替人还清贷款,为何拿不到保证金?
2010年下半年,刘女士的朋友朱女士找到她,称自己做生意需要资金,想借刘女士110万元。由于手头没有这么多钱,刘女士与自己小姨商量后,决定用小姨的房产抵押贷款。刘、朱二人找到山东铂钟原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工作人员王先生的帮助下,顺利将房产抵押,以朱女士的名义从民生银行玉函路支行贷得110万元,同时支付给担保公司22000元的保证金。
按照与银行的贷款约定,朱女士每期还款金额仅为贷款利息,本金只需还款日结束前还清即可。从2010年开始还贷至今年6月份,朱女士一直按月还款。不过,到7月份时朱女士却没了踪影,刘女士方法用尽也没联系上。眼看着最终还款日临近,朱女士110万元的本金还未偿还,刘女士犯了愁,如果不替她还款,小姨的房子很有可能被担保公司变现,如果替她偿还, 110万元着实不是小数目.
在上述支行行长的协调下,刘女士10月8日替朱女士还清110万元欠款,并收到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带着结清证明,刘女士找到了担保公司的王先生,希望能将此前支付的保证金退回。王先生告诉刘女士,目前保证金全部按照要求存到了指定银行浙商银行,于是,二人来到了浙商银行。让刘女士想不到的是,浙商银行拒绝将保证金退还,理由是按照规定,贷款人或担保公司偿还贷款后,保证金只能退给贷款人或担保公司,至于刘女士代为偿还能否取得保证金一事,银行只表示无权限返还,并建议刘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这家银行说只能将保证金返还给贷款人或担保公司,为什么还款时民生银行、担保公司都没有提到这点?难道贷了别的银行的钱,还款时还得先来这家银行询问怎样还款?”对于浙商银行以“规定”为由拒绝返还保证金,刘女士很不解,保证金是用来保障贷款的,既然贷款还清了,银行还有什么理由不返还?
银行说法
不是担保公司还款,保证金不能给第三方
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银监会下发文件,要求融资性担保机构将收取的保证金全额存放于开立的“客户担保保证金”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在此之前收取的客户保证金应于9月30日前整改到位。10月份,济南市选取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对全市范围内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客户保证金进行专户管理。
浙商银行合规处相关人士介绍,根据该行与金融办及担保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规定,该行的监管权限只有两种,其一为借款人如期还款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银行审查后,将保证金划转至借款人账户或以支票形式交付借款人,另一种则为,担保公司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的,该行可以将保证金由监管专户划转到担保公司其他账户。
对于刘女士替人偿还贷款后想取回保证金一事,上述相关人士称,由于协议中没提到这种情况,因此该行无权将保证金退还给刘女士,而刘女士要想取回保证金,只能等朱女士出现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看到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客户担保保证金三方监管协议》样本,里面的确只列举了上述两种偿还情况。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刘女士替朱女士还贷款,二者形成借贷关系,而朱女士缴纳保证金则是与担保公司形成法律关系,从法律上看,刘女士与担保公司无法联系在一起,因此,即使保证金不进行专户管理,刘女士也无法取出保证金。同样,他也建议刘女士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