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科技厅与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合作协议》,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共同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担体制。
根据协议,此次试点对象为国家和省级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2012年11月至2013年11月,三家银行分别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用于企业技术研发、产品试制和新产品市场开拓。单笔贷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00万元。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可为申请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保险费年费率为贷款本息的2%。省科技厅分别按照贷款本金1%的标准核定保费补贴和利息补贴,其中保费补贴返还给企业,利息补贴给银行。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科技型企业又承担着科技自主创新的重要使命。当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源对接效率不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有效资金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此次专项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对于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