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记者从市人保局获悉,为迅速贯彻落实全市全民创业动员大会精神,围绕“百姓创家业干部创事业能人创企业 小企创大业”这一主题,该局立足实际,迅速研究制定了扶持全民创业的10项措施,在部门职责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推动和服务全民创业。
新政一: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
●18岁—60岁以内的创业者均可申请小额贷款
●首次创业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
●降低贷款门槛,反担保方式增加至6种
为推动全民创业,从现在起,我市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之大、政策之新前所未有。首先是扩大贷款范围。从即日起,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扩大到所有的创业者,凡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各类人员和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小企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经济实体均可获得担保贷款扶持,“一村一品”创业项目也被纳入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其次是提高贷款额度。个人首次创业贷款额度将提高到10万元,对创业发展较好的创业者还可进行二次扶持,对合伙经营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融资贷款额度提高到40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同时降低贷款门槛,将贷款反担保方式增加到6种,包括财政拨款单位工作人员的信用担保;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职工的信用担保;3户以上创业人员互相联保;建设用地使用权、企业房屋建筑物、个人住宅等资产抵押;存单、债券、其他有价证券等有价证券质押等。
新政二: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可免运行费用
●创业企业引进的创新人才,其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将给予照顾
市人保部门表示,今后,将有关创业的各项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对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吸纳的员工,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社保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培训补贴等各项政策。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及个人,三年内按规定减免其水电费、物管费、卫生费等运行费用。对引进创业人才创办企业的,协调有关部门按规定落实场地租金、税收减免等政策;对创业企业引进创新人才的,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其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优先落实项目扶持资助资金,帮助创业企业留住人才。
新政三:强化就业创业培训
●组织创业培训“进校园”、“进农村”
●组织培训机构开展定向、订单培训
在就业创业培训方面将加大创业人才培养力度,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创业教育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把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积极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进农村”以及对失业人员、复退军人开展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创业就业培训,努力为各类人员创业提供智力支持,特别是对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力争实现培训率达到100%。选择一批优秀企业认定为创业实训基地,安排经过创业培训的人员到基地进行实训,提高其创业实践能力。同时组织培训机构按照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为创业者提供合适人才,切实帮助创业企业减轻负担和稳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