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性贷款条件:
(1)借款人有固定住所,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贷款使用企业的法人或最大股东。
(3)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业绩良好。
(4)有较高的经济收入和足值的个人财产,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无不良信用及债务纪录,且能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或保证。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经营性贷款所需的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贷款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正副本)。
2、企业章程、验资报告、内资企业情况登记表。
3、近期6个月税发票、6个月水电费发票、前6个月银行对帐单及个人帐户明细。
4、企业前3年报表和近期财务报表。
5、用于抵押个人财产的产权证明(土地证、房产证)、评估报告。
6、贷款用途证明(如购货合同等)。
7、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8、抵押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9、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我行开立的结算账户。
企业经营性贷款流程:
(1)按照房产抵押类业务进行操作,核定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
(2)借款企业在中心代理支行开立租金收入专户,并签订相应的最高额质押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
(3)经办分中心在人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中进行登记公示,明确企业将该物业未来产生的租金收入质押给中心。
(4)借款企业告知所有物业承租人,已将该物业设立抵押,并向中心出具相应的履行告知义务的承诺书。
(5)放款和贷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