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个人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该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
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时;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公积金个人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3.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公积金个人贷款流程:
1.咨询,领取表格;
2.提出申请;
3.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6.办理房屋财产保险;
7.贷款转帐;
8.每月还款;
9.贷款结清注销。
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
按现行政策规定,基本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10万元或不超过帐户储存总额的15倍,补充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3万元或储存余额的2倍。两项公积金都缴存的职工,贷款最高额不超过13万元。并且不超过总房价的80% ,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购买二手住房或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额不超过总房价的50% ,最长期限10年。但主贷人的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
购买一级市场住房和自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购、建住房总价的70%;购买二手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评估价值的50%。
1.贷款额度的确定,按照不得高于借款人(含配偶)还款能力的系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35%×贷款年限(如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其公式中的工资月收入不包括配偶方)。
2.借款人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的50%。
3.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行及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以上规定,结合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综合确定。
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
一是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统一调整为:缴存比例合计(单位和职工各自缴存比例的和)为20%(不含)~24%的,贷款上限为40万元;缴存比例为16%(不含)~20%的,贷款上限为37万元;缴存比例为16%(含)以下的,贷款上限为35万元。
二是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首套住房,期房或现房的,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2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30%。二手房的,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10年(含)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的20%;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10年以上的不低于交易价值的3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10年(含)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的30%;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10年以上的不低于交易价值的40%;第二套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3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40%。
三是放宽首套住房的认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缴存职工。对已拥有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已婚的按家庭计算)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原有公积金贷款已还清)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
四是增加承诺人选择。
借款人(已婚的含配偶)因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少造成公积金贷款额不能满足需要的,可选择一名在潍坊市辖区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承诺人。承诺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可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五是提高月还款额占月收入的比例。
借款人月应还款额统一调整为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
六是放宽月收入的认定。
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实际发放工资标准的,可提供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证明,作为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依据。配偶无公积金的,月收入以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证明为依据。
七是放宽用于抵押房屋的条件。
所购房屋为期房,且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提供阶段性保证的,借款人可用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抵押,用第三人住房抵押的房屋可以是家庭唯一住房。
八是调整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政策。借款人可选择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也可以选择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