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贷款是指由世界银行(主要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提供给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和由政府担保的公私机构的优惠贷款。包括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条件不很优惠,俗称“硬贷款”;国际开发协会信贷(IDA credit),条件优惠,俗称“软贷款”。
世界银行贷款的特点:
第一,世界银行贷款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基本原则,因此其项目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如能源、交通)、农业、社会发展(教育、卫生)以及工业开发部门。
第二,世界银行贷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业务净收益和借款国偿还的到期借款额。
第三,贷款期和宽限期均较长。硬贷款最长达20年,平均17年,宽限期为3~5年,软贷款期限可达35年,宽限期10年。
世界银行贷款的种类:
第一,部门贷款。
1.投资贷款,使用重点是改善部门政策和投资重点及加强借款国制订和执行投资计划的能力。由借款国有关部门按照世界银行商定的标准对项目详细评估和监督,例如运输部门的贷款。
2.金融机购贷款,指的是向开发金融公司和农业信贷机构的贷款。对项目的选择、评估和监督也由借款机构负责。但双方必须就转贷对象的选择标准、转贷利率和加强组织机构的具体措施达成协议。我国目前承办这类贷款的银行是中国投资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
3.调整贷款,是为支持某一具体部门进行全面政策和体制改革,但比结构调整贷款涉及的范围要窄。当借款国总的经济管理和政策改革或国民经济的规模不允许进行结构调整时,可以选用这类贷款。与部门投资贷款或中间金融机构贷款不同,部门调整贷款之主要目的是支持某一部门的政策改革。这类贷款通常为部门的进口提供所需外汇,并确定受益人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选择受益人。
第二,具体投资贷款,即项目贷款。这是世界银行业务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世界银行在农业和农村发展、教育、能源、工业、交通、城市发展和供水等方面的大部分贷款属于这一类。目的是创造新的生产力,增加现有投资的产出。这类贷款的评估和监督主要有银行工作人员负责完成。这类贷款是世界银行贷款的主要内容。
第三,结构调整贷款,旨在帮助借款国在宏观经济、部门经济和机构体制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整和改革,以克服经济困难,特别是国际收支不平衡。使用结构调整贷款有严格的、苛刻的条件。若借款国未能按预定的条件执行,第二批贷款就停止支付。
第四,技术援助贷款,目的是加强贷款国有关机构制定发展政策和准备具体的投资项目的能力。
世界银行贷款条件:
(1)世界银行对单一国家的贷款限额为135亿美元。
(2)贷款利率为每6个月调整一次的浮动利率,1998年1月1日起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贷款利率为6.3%。
(3)贷款偿还期限为15~20年(含宽限期5年),承诺费为0.25%~0.75%。
(4)借款费用一般在财政年度中期进行审查,每12个月作一次估算,对新批准的贷款征收手续费。
(5)贷款的对象是会员国政府。
世界银行贷款程序:
(1)项目选定。
(2)项目准备。
(3)项目评估。
(4)项目谈判。
(5)项目执行。
(6)项目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