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如您具有本省户口(或在县、市或夷陵区创业请于当地劳动就业管理局联系办理)创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技能,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且自筹资金不足,同时经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年检合格,其工商登记注册人与申请贷款人相符;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从事出租车营运、客运、货运的个人必须出具借款人自己的车辆行驶证和营运证)。属租赁或承包经营的,需提供不短于贷款期限的租赁或承包合同书;
(3)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法律;属特种行业的需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属于国家限制行业:建筑、娱乐、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的不予受理:
(4)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还贷能力和反担保能力的人员,可在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2—8万(女性创业最高贷款额度为8万;男性创业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贷款期限2年,全额贴息。
所需提供的资料证明:
1、创业证明(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年检合格,其工商登记注册人与申请贷款人相符;从事出租车营运、客运、货运的个人必须出具借款人自己的车辆行驶证和营运证。
2、属租赁或承包经营的,需提供不短于贷款期限的租赁或承包合同书)。
3、就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优惠证或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证明、高校毕业证其中之一;SIYB培训证书),在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一楼12号窗口)领取《宜昌市小额担保贷款申报表》、《湖北省微利项目财政贷款审核表》,按规定如实填写并落实担保方式,提供有关资料即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