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
首先,能够申请创业贷款的人群,通常有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以及退役军人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准的失业人员。
一般情况,想要申请创业贷款,首先需要参加一个创业培训。参加完创业培训以后,需要向创业者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部门提交一份创业贷款的申请书。在提交该申请书时,还需准备个人的身份证、毕业证、项目报告、就业或者事业证明以及担保机构所要求准备的其他资料。在这方面,由于地方差异,不同地方规定的资料有所不同。
通常,个人能申请到得创业贷款额度不高,最高上限为10万元。在申请贷款期间,享受国家贴息政策,不过,贴息时间通常较短,最长在2年左右,若是申请者到后期仍然需要贷款,可向机构申请延期,延期期间不享受贴息政策。
创业贷款流程:
1、准备材料
准备上述的材料
2、填写申请
申请人持开业计划书(或贷款项目书)向贷款担保推荐机构或开业专家提出论证要求,经论证通过者可申领《开业贷款申请书》。
3、获得推荐
推荐机构组织开业指导专家或有关人员对申请项目论证后,对符合开业贷款要求的,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推荐意见栏签署推荐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对申请人提出咨询意见,退回申请人所
提供的有关材料。
4、身份确认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取得身份确认并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身份确认栏签章。
5、银行受理
申请人持已签署推荐意见和身份确认意见的《开业贷款申请书》,向指定银行的受理点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6、贷款审核
银行从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做出贷款审核意见,并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银行审核意见栏填写意见,报送开业指导服务中心。如不同意贷款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提出咨询意见。
7、办理贷款
受理银行获得贷款担保意见后,即可在五个工作日内按银行信贷规章制度要求,办理贷款人的个人(或单位)担保手续和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