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
申请银行创业贷款的条件:
1、年龄在18至60周岁(含)以下,在本市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在相关贷款银行或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及其他相关个人信用系统中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3、借款人必须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经营实体(商铺或企业)拥有工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5、能够提供相关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包括个人房产抵押和商铺(摊位)经营权质押;
6、在相关贷款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相关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银行创业贷款的流程:
1、准备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 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2、填写申请--申请人持开业计划书(或贷款项目书)向贷款担保推荐机构或开业专家提出论证要求,经论证通过者可申领《开业贷款申请书》。
3、获得推荐--推荐机构组织开业指导专家或有关人员对申请项目论证后,对符合开业贷款要求的,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推荐意见栏签署推荐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对申请人提出咨询意见,退回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
4、身份确定--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取得身份确认并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身份确认栏签章。
5、银行受理--申请人持已签署推荐意见和身份确认意见的《开业贷款申请书》,向指定银行的受理点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6、等待贷款审核,办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