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完一则新闻——《老赖夫妻在朋友圈晒旅行照暴露行踪被警察抓获》后,笔者忍不住笑出了声,可谓是:装逼有风险,晒照须谨慎。老吴夫妻可能以为拖欠贷款,时间长了就可以赖掉,哪知到最后唯一住房却被拍卖。
媒体报道:恶意拖欠银行贷款 老赖唯一住房被拍卖杭州的老吴是做服装生意的,妻子是做某品牌直销的,多年前他们以的一套124平方米的房子作为抵押,从某银行获得了一笔170余万元的贷款。
由于没有按期还款,银行将他们告上法庭。经调解,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老吴夫妻却还是拒绝还本付息。于是银行申请强制执行,他们却不配合,甚至连人都联系不上。今年双十一,老吴去了丹麦,并接连在朋友圈晒出旅行照,这恰恰被“卧底”的银行工作人员看到了。法院便根据银行提供的信息,立刻制作司法拘留意见书,并申请公安配合布控。
老吴夫妻回国后,迅速被控制。他们名下的唯一一套住房也被查封,并移送评估拍卖。卡宝宝网提醒:三种情形 唯一住房被执行
据笔者了解,2015年5月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解读:比如被执行人A,他是一名中老年老赖,虽然名下只有一套住房,但是其子女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解读:比如被执行人B,他名下本来有房产,甚至是多套房产,却在执行依据生效后,为逃避债务将房产卖掉,只剩下唯一住房。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解读:比如被执行人C,他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申请执行人按照一定标准提供过渡住房,或者参照一定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
就是说,老赖名下只有唯一住房,若是以上三种情形,也是会被执行的。即便老赖提出异议,法院也是不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