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小编了解,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微信公号上发布消息,取消广清公积金互贷中的两个购房限制条件“清远市户籍或实际派驻清远市工作”、“在清远市没有住房”,其他贷款条件不变。至此,广清公积金互贷细则也就算是全面出台了。
小编掐指一算,广州已经和10个城市实现了公积金互认互贷业务,包括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东莞、肇庆、惠州、中山、清远,还有1个外省的长沙。
看看进程,2009年5月
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8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实现了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积金的互贷。
2015年6月5日
阳江、湛江、茂名、云浮、肇庆等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交流协议》,建立了互认互通、互认互贷的住房公积金合作机制。
2015年7月24日
广州、清远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签订《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项目协议》,标志着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率先实现一体化,合作城市数量提升至9个。
2016年5月13日
广州公积金中心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广州、长沙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正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这是广州公积金首次实现跨省互贷。
不止如此,今年2月底,广东省政府发布的红头文件《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中提到,将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推动城市间住房公积金调剂使用。
7月底中共广东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召开时,就公开宣布:目前广东省住房公积金已经实现了全省互认互贷。
期待细则早日出台!
然而,并不是开放公积金互贷,你就能随心所欲地买买买
小编吐血整理后发现
1.没有户口,你起码要有公积金
异地缴存公积金到佛山买房,贷款人或者配偶一方必须要满足以下2个条件之一:或者是佛山户口,或者在佛山连续缴满6个月公积金。
2.没有户口,有钱,你还是不能买
广州、中山、惠州都得有购房地户口才能买买买。
3.没有要求
东莞、珠海、江门和清远都对户口没有限制。
但东莞要求贷款本人必须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并且当前还在正常缴纳;
江门要求在全国任何城市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
清远暂时只与广州实现互贷,要求在广州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
珠海在全国任何城市缴存公积金即可。
4.首付比例区别对待
东莞对于本地缴存公积金的群众,规定首付最低2成,然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群众到东莞买房,首付最低还得4成,是前者的2倍!
不过佛山倒是蛮友好的,不仅首套房首付最低2成,二套房无论公积金贷款缴清与否,最低也是2成。
6.还有一个最后的条件:万能的金句,原则上需符合当地公积金贷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