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楼市的日趋火热,一些市场乱象也是“应运而生”。
比如,近日,网上流传的这则“80后”上海夫妻假离婚后换房帖子显示,妻子将其名下房子卖掉后,将卖房所得的300万用作首付买丈夫名下的房子,为了多贷款把房屋总价从市价700万元做到900万元,向银行贷款600万元,之后丈夫将这600万用作首付,买下一套价值1300万元的期房。再将父母名下的房卖掉获得600万元作首付,买下同一小区市价1000万元的期房,最后总计向银行贷款1700万元,月供10万多元,他们打算留下300万元现金用作接下来3年的月供,等房价上涨25%就抛售。
该帖在上海本地论坛上一经发布便引起热议。毕竟,“离婚”、“房产过户”现在都是热搜关键词啊,同时,用如此套路竟然能套取银行好几百万元的低息贷款?简直就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啊!
从逻辑上看,这条“逆天案例”似乎是成立的。但现实中真有这么理想化的模式吗?至少在卡宝宝房贷君看来或是在众多买房人的实际操作中,这是不可能的!
首先说,这么大额的贷款银行势必会加大审查力度,现在“假离婚”风潮盛行,现在离婚的十对里面有九对都是为了买房,银行都不用做过多的调查。
其次,即便可以通过第一关,银行之后对于征信、工资流水、还款能力的审查也会变的更加严格,数额如此之高的贷款,个人征信必然不能有问题,甚至说这样的一份征信都可以拿去做教科书参考了;另一方面,银行在审批住房贷款时,需要考察收入情况,包括单位等开具的收入证明以及近半年的银行流水。
在这个案例中,丈夫商业贷款700万,如果以九折的房贷利率,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话,则月供约3.5万元;妻子商业贷款600万,同样贷款30年、利率9折,则月供约3万元;父母商业贷款400万,考虑到年龄应该超过50岁,假设银行最长允许贷款20年、利率9折,则月供2.5万元。总共贷款1700万,月还款共计约9万,如果月还款占每月工资的一半,那么这个家庭的月收入应该在18万左右,一个月入18万的家庭还会贷款买房吗?就算是贷恐怕也不会贷那么多吧。
再说一点,如果达不到这高的工资却让所在单位开具如此高的收入证明,怕是所有领导都会犯嘀咕吧。
当然,有人会说,大上海,高收入的人群大有人在。那房贷君就说一个众人皆知的道理,就是,普遍来看,银行都会在下半年限制房贷的额度,做出房贷收紧的政策,尤其是上海这样楼市热度极高的城市,就算是你样样条件都很优秀,银行还得考虑有没有那么多额度贷给你!
而且在楼市持续高温的态势下,银行势必会加强对房贷风险的防范,如此大数额的贷款,很难不引起人们的猜忌。
最后,这种买房的手段显然是不走寻常路的,一旦你决定这么干了,必然抱着赌徒的心态,房贷君在这里为那些有这种投机取巧的购房者好好补补法律课。
请你明白,这样的行为已经不仅是违法而且是犯罪了。
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政府在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绝不手软。查阅一下资料,中国的《刑法》是这么定义金融诈骗罪的:
何为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万一真的东窗事发,你觉得有人能救你吗?这是犯法,懂吗?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种不按套路出牌的方式到头来很有可能把自己坑了,古人说“偷鸡不成蚀把米”,用到这里或许是再合适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