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政府的部署,2016年5月底前,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将各自“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业务管理办法,报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市金融办备案。
一场金融扶贫攻坚战已然在重庆打响。
“农行的贷款,给了我们希望。”武隆县木根村一位村民这样说道,而武隆是国家级贫困县。
作为金融扶贫的主力军,农行重庆分行截至2016年3月末,累计发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28357万元,余额6805万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实地走访了重庆的国家级贫困县巫溪、武隆等多个乡镇,探寻农行在金融扶贫和农房抵押等业务上的可取之处。
农民返乡多,农房抵押贷款解决创业资金
“依靠农房抵押,农业银行买入可以向农户发放10万元以内的农户小额贷款,农户小额贷款没有评估费用,没有担保,属于循环贷,转贷时间只有几天。”农行重庆分行农户金融部总经理吴克岊这样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2010年,农行开始大力推进农户小额贷款业务,但农业贷款的细碎程度,需要银行和客户经理在推广该项业务中,付出更多的努力。
傅小康是农行重庆分行武隆支行营业的一名客户经理,44岁的他,在农行工作了23个年头,傅小康现在是武隆周边十里八村农民的坐上宾。
这位普通的客户经理在6年时间里,累计发放贷款1326笔,但金额仅有9211万元,其中农户贷款1278笔,金额7721万元,农户贷款单笔金额仅有6万元左右。
“农户贷款不能单纯的用收益产出来衡量,更多是对国家金融扶贫政策的落实和社会责任的体现。”吴克岊这样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也正是依靠农行的农房抵押贷款,巫溪县花台乡八龙村农民胡传华办起了自己的小规模养殖场。胡传华在外打工五年,但随着经济低迷,他打工的兰州砖厂效益不佳,工资发放出现困难。2015年7月胡传华选择回乡,由于2015年刚花费10多万修缮了自家农房,他也没有富余资金投入养鸡场的修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农行巫溪支行为其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依靠5万元的贷款,胡传华的“走地鸡”2016年末就可以投入市场。
“受宏观经济影响,催生了更多的农民返乡,而农行的农房抵押贷款为返乡农民解决了资金难题。”花台乡相关负责人这样说道。
抵押物问题长期制约农业贷款,伴随《物权法》的出台使农村可用于抵押的物品大大增加。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没有形成农村资产的评估、登记、交易、抵押等配套机制,农业贷款发放依然受到制约。
5月15日,重庆市政府下发:《重庆市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依靠完善农村“两权”的登记、评估、交易制度,推进“两权”抵押试点工作。
其中《方案》中指出重庆市要依托全市农村产权抵押登记管理网络信息系统,支持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平台提供“两权”抵押融资交易鉴证信息服务,探索利用互联网远程办理“两权”登记、查询、变更等业务。对“两权”抵押登记费用予以减免或按最低标准收取。
《方案》还提出完善流转交易机制。依托现有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发挥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的统筹功能,推动形成全市统一的“两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
在调研过程中,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如果农房等财产,可以为农民带来财产性收入,那么他们对于宅基地和农房的珍视程度则更高。
逐步完善信用、补偿、处置体系
“农贷还是要依托政府推荐,单纯靠金融机构来推进,风险太大,乡镇和村基层党组织,对当地情况和农户情况更加了解,只要村支书说这个农户可以贷款,我们放贷就安心多了。”农行巫溪支行行长邓华这样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我们在农户贷款的发放上,主要看三实,也就是农户要实、项目要实、用途要实,把控住第一还款来源。” 吴克岊这样说道。
依托基层政府和党组织发放贷款,也是金融机构在教训上的“总结”,重庆某城商行的高管给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张某在获得了该行的农业贷款后,第二天就南下深圳打工,银行贷款成为不良,银行寻找张某无果,而且这样的例子在农业贷款中并非个例。“农村信用体系需要完善,如果信用体系不完善,农贷的风险还是太大,而且此前银行处置农村的抵押物也相对困难。”
除了依托基层政府和党组织,地方政府也在完善“两权”抵押的风险分担机制。以武隆县为例,该县政府建立的500万风险补偿金,农行将放大10倍提供5000万农业信贷。如果这类贷款出现风险,农行和武隆县的政府补偿基金按照50%对50%进行分担。在巫溪,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分担比例更是高达70%。
《方案》明确指出,在“市级承担20%+区县承担15%”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区县(自治县)提高补偿比例。
同时《方案》明确,按照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完善“两权”抵押贷款不良资产处置机制。
推动重庆兴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开展面向金融机构“两权”抵押贷款和担保机构“两权”抵押贷款代偿债权的收购处置业务。
鼓励和支持乡镇政府、村“两委”探索设立实物周转房、补贴周转房租金、在处置收入中优先保障基本租房支出等方式,妥善处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处置与农民基本居住权的关系。
此外,重庆还将培育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投资者,帮助“两权”转让方寻找合格受让主体,提高“两权”流转交易活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