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获得的一份某中型银行的有问题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显示,在借款人在偿付利息或本金时违约或逾期,或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故,以致不能按时或足额偿付利息或本金的可能性极大,以及在短期内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方式的债务重组等情况下,银行可以对相关授信资产启动问题及不良资产处置程序。包括现金清收、转化盘活、以物抵债、呆账核销等方式。
价值最大化是银行处置问题资产的首要原则,同时要求问题资产处置必须兼顾处置效率,处置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一年。
在银行看来,中小企业的问题贷款资产缩减较快,尤其需要加快速度处置。与此同时,银行方面希望尽量地采用非诉讼手段来处理问题资产,即通过贷款展期、借新还旧、债务减免、债务主体置换、业务品种转换、调整担保方式、资产重组、处置抵押物、委托有经验的第三方处置、组合打包、通过招标、拍卖方式打包转让等。只有在非诉讼手段无法处置时,比如借款人失踪或故意逃避银行债务时,才及时采取诉讼处置。
另据了解,针对无力偿还本金的房地产上下游的企业,有国有大行已单列贷款催收处置部门,并自上而下出台了一揽子“全面”松绑的政策。
具体而言,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只要到银行来加盖一个公章,就可以将贷款展期。根据现行规定,贷款展期至多半年,且不可二次展期,但上述国有大行此次的展期原则是借款期多久,展期多久,比如借款期为一年,在贷款到期后企业可再延长一年还款,其间企业只需向银行按期支付利息。
并非所有企业都能如愿获得展期。“前提是企业的现状不会太差,在未来依然具备还款能力,同时,对于蓄意拖欠的贷款也不能获得展期。”
业内人士指出,上述展期举措既可以避免银行在短期控制不良贷款不再继续上涨,又可以保护一批周期性行业的小企业熬过“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