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近期苏州将出台新政策,主要关于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包括土地供应、土地竞价、预售管理、价格管理、户籍居民的信贷政策、非户籍居民的信贷政策、金融监管力度、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及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等政策。
土地供应方面:今后3年,市区每年供应400公顷,其中普通住宅不低于70%,增加单批次供应。
土地报名方面:保证金20%调整为30¥以上,首付款50%调整为60¥以上,3个月内全款付清。
土地竞价方面:设定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
1、超市场指导价,2个月付清全款;
2、超市场指导价(不含),工程封顶预售;
3、超市场指导价10%(不含10%),竣工验收后预售;
4、超市场指导价25%(不含25%),终止网上竞价,转“一次性报价方式”竞价,此环节最接近所有报价平均价则为竞得者。
预售管理方面:3万平米以上分期开发项目,每期不低于3万平米(尾盘出外);3万平米以下一次性办理,拿证后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
价格管理方面:同批次房源一次性全部公示价格,销售价及备案价;3个月内不宜调高;同批次不得调剂使用,可以区别定价;下一批次备案价不宜高于上一批次成交均价的6%。
户籍居民信贷具体内容:居民户籍信贷政策是指无房无贷的,20%首付;无房有一次贷款记录,有一套房及以上且无贷款记录或贷款已结清,30%首付;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45%首付;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未结清,100%首付且停止贷款。
非户籍居民信贷具体内容:申请第2套住房,提供2年内累计1年纳税或社保证明;首次购房首付20%,已有1套及以上,停止贷款。
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统一按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第2次使用,首付款由20%调整为30%,利率上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