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由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公布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也就是说,“零首付”是不被法律允许和认可的,属于违规违法行为。
“车贷零首付, 汽车开回家”。不花一分钱,就能把汽车开回家。这样的“好事”听着的确很有诱惑力。但是天下好像没有如此免费的午餐。零首付车贷到底是“馅饼”还是“陷阱”呢?
不久前,郑州市民许先生在郑州市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看上了一辆车,许先生说选择在这家销售公司购买汽车,正是因为商家打出承诺“零首付”提车。按照规定,许先生也先缴纳了一万元订金,该公司许诺剩下的钱由公司垫付,提车后为许先生操作办理二次贷款,费用扣除后就可以把车开走了。
交了订金后,许先生在家安心的等待汽车销售公司办理汽车分期付款手续,然后提车,但是左等右等没有消息,许先生去公司咨询,却被告知还要先缴纳商业险、购置税等一系列费用以后才能提车。
“零首付”,从字面上理解意思就是客户贷款买车,不需要首付款,只需要按月还贷就行。这其实对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来说还是很有诱惑力的。据了解,目前购车市场上所谓的零首付购车大多数是4S店为了促销,喊口号宣传,但实际上是由汽车金融机构、小额担保公司等参与操作的。郑州市区一家4S店销售人员透露,零首付的首付部分是公司自己制定,购置税、保险可以找第三方垫资,说白了就是一种民间借贷,然后他们出利息。
这种运作方式通常会垫付全款帮客户提车,买保险上牌,当客户有了资产,就可以为其办理多家银行的信用卡,然后再将信用卡套现,收回投资。长期在 4S店工作的朱先生说,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开始拥有的只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而且零首付后期利率高,消费者其实占不到便宜。
汽车金融公司会根据购车人的首付比例的情况,调整利率。通常的规律是首付越高,贷款利率就越低,而零首付利率相对就要高一些。而在整个零首付过程中,汽车金融公司为客户办理信用卡也要收取高额的手续费。
据了解,由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公布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也就是说,“零首付”是不被法律允许和认可的,属于违规违法行为。
另外,河南省汽车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蒋贡敏指明,零首付车购车,风险很大。汽车时代提醒消费者,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消费者千万不要贪图小便宜。购车要到正规的汽车销售店或展厅,分期购车可向银行咨询或向厂家金融直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