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不多说,直接上菜:国家助学贷款办理主要历经申请、审批,合同签订及贷款发放等三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9月-10月)
1、学生提出国家助学贷款书面申请及提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9月上旬);
2、二级学院审核书面申请贷款材料,确定贷款资格并公示(9月中旬);
3、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审批表》和网上申请,然后网上审核后汇总上报学贷中心(9月下旬);
4、学贷中心对网上申请进行审核,统计汇总后上报助学中心(10月上旬);
5、贷款学生接受贷款申请诚信教育(10月下旬);
二、签订合同(11月中旬)
1、学贷中心组织二级学院进行贷款合同等材料的填写培训;
2、学贷办组织学生填写贷款合同等材料;
3、贷款学生填写贷款材料,签订借款合同并进行支付宝账号的激活及实名认证;
4、学贷中心汇总学生签订合同情况,上报银行。
三、国家助学贷款发放(11月下旬)
1、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合同签订情况放款至省助学贷款中心帐户;
2、省助学贷款中心放款至学生贷款支付宝账户,由学生账户扣至学校收费账户;
3、国家助学贷款经扣缴学费后还有余额的,由学校财务处退回学生交学费帐户。
4、学贷中心整理并建立学生诚信档案。
备注:以上贷款与实际办理时间有所差异,可能因此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相关机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