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是桂平法院执行局吗?我在银行办理贷款时被告知我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办理贷款业务。现在我愿意把欠款还完,求你们赶快把我从黑名单中撤下来吧……”近日,又一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桂平市人民法院,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并请求法官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上屏蔽。
原来,打电话的被执行人叫李某。2014年,李某因长期拖欠桂平市某物业公司(以下简称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而被诉至桂平法院。经法院判决,李某应支付物业服务费2380.8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给某物业公司。但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某物业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通知李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李某屡屡以商品房水管漏水物业公司未及时维修、防盗门不可用、公摊面积被划车位收费、物业公司未经业主认可等多种理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经执行法官多次催促,李某仍态度强硬,坚决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最后,李某甚至干脆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并拒接电话。针对李某的刻意赖账行为,桂平法院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系统,并在桂平法院官方网站、阳光司法网、官方微信等平台予以公布。
7月29日上午,李某因为生意需要,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其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不能享受贷款服务,因此拒绝为其办理手续。无奈之下,李某只得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请求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下来。
据悉,2016年以来,桂平法院已通过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广场LED显示屏、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434人,其中有1396名自然人、38名法人。由于被纳入失信“黑名单”,这些被执行人的生活、工作等受到一定限制与阻碍,截至目前,已有94名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或因在银行贷款时受阻,或因无法乘坐飞机及高铁等而主动履行了义务,极大发挥了执行威慑力,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