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成为当下政府要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27日,山东省财政厅联合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及11家银行,在济南举办了山东省“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合作签约仪式,通过“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的形式,建立了三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新模式。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发放力度,合力解决小微企业、“三农”和城乡创业者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方合力解决融资难
山东省财政厅巡视员文新三告诉经济导报记者,近年来山东各级财政部门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近日,山东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财政政策措施》,其中,“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和“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试点”均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的政策措施。
“因此,山东财政将两项政策优势相结合,建立了‘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新模式,打出政策组合拳。”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杨青告诉导报记者,支持小微企业、涉农产业发展,是金融机构践行惠民金融的重要举措。但是长期以来,受信息不对称、抵押担保不足等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小微企业、涉农产业贷款的意愿不足,更愿意将贷款资源投向大企业、大项目。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大企业、大项目也出现了“大”风险。银行逐渐将目光转向小微企业、涉农产业,希望金融服务能够惠及更多客户,开拓新的蓝海。“政银保”三方合作模式,为金融机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契机。
贷款本金损失可获补贴
据了解,山东省“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运行方式是,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流动性贷款时,由保险公司承保,银行按照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保险公司按贷款数额3%收取保费,保费总额财政补贴50%;对保险公司开展该项业务发生的赔偿损失超过150%的部分,由财政按照50%的标准给予风险补偿;当贷款发生本金损失时,由财政、银行、保险公司按照3:2:5比例承担。
山东省财政厅金融与国际合作处处长李学春告诉导报记者,申请“政银保”业务的小微企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申请“政银保”业务的小微企业是指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经省级税务部门确认依法纳税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域征信服务平台目录的小型微型企业,涵盖符合上述条件的农业种养殖大户和农村各类生产经营性合作组织以及城乡创业者。“政银保”单户贷款控制在300万元以内,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央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贷款必须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不包括房地产公司贷款、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和非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保证保险年化费率3%,费率计算基数按贷款本金计算。
山东省地税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张皓告诉导报记者,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该局从“银税互动”开始,逐步过渡到“财税银联动”将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推荐到银行系统的诚信名单。围绕企业“信用评定、授信额度、诚信发展”三大要素,地税部门与金融机构搭建银税互动平台,把企业贷款信用和纳税信用相关联,地税部门将纳税信用较高的企业名单推荐给商业银行,并为企业出具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商业银行将企业涉税信息及纳税信用设定为银行授信的参考条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给予相应的贷款支持,创新以“信”授“信”、以“信”养“信”的信用结合机制。“目前,已经向金融机构推荐了55771户小微企业,经金融机构调查核实,对7043户小微企业进行授信,对3185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
李学春表示,通过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新模式,有利于更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解决小微企业在创业初期的融资难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打造出政府引导、银行、保险参与,三方联合创新、联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山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