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规定出炉,本月25日至8月12日,以前获得贷款、想继续申请的学生,可到所在县学生资助中心咨询办理;8月15日至9月2日,为大学新生或首次申请贷款学生的办理时间。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应贷尽贷”,尤其要确保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及时申请到贷款,不得随意增加贷款程序和材料要求,要为申请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提供方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在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及家长收取费用。学生及家长,要要防止社会上不法分子利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进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