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世纪初我国迎来第一批住房贷款热潮至今,首批房贷将迎来清款大限,“首批房贷者”也将到达集体还清房贷的日子。对此,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在还清住房贷款之余,别忘记办理相关手续。贷款抵押马虎不得。
据了解,大概是在10多年前,国家大面积施行住房货币化政策,同时银行开始对居民住房贷款“开闸”办理这样的业务。从本世纪初开始到2003年前后,我国才迎来第一波房贷高潮。当时的住房贷款期限基本以10~15年居多,如今10年即将过去,很多首批房贷族也将进入无债一身轻的状态了。对于这首批的房贷者来说,目前的还款压力其实已经很小,许多人每个月还款也就在1000元左右。
经过10年时间,百姓收入提高的同时,房价也出现了大规模上涨的行情。当年的房产往往已经增值了几倍甚至更多。不只是10年期的人到目前基本上将全部还完贷款,也有一部分当年办理15~20年期限贷款的市民,也早就已经具备了还付能力,因为1000元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已经很少了,所以很多人纷纷提出提前办理,应该说,这10年间,首批房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那么对于那些马上要还完贷款的居民来说,银行有哪些需要提醒的呢?银行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各个银行对还清房贷的操作规定不太一样。不过在办理住房贷款时,银行一般会对房产做一个抵押登记,而带抵押登记标志的房产证,限制了房产的交易和再抵押。而在还完贷款结束之后,房产持有人需要到银行进行一个撤销抵押登记的程序,等到购房者和银行办完结算手续之后,再到房管局撤销抵押登记,这个时候房主才对房产拥有了完整的所有权,也可以进行一些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