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广东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再度加剧,企业面临的开工不足甚至停产、半停产等制约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压力明显增大。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外部环境的原因。
企业自身的原因
(二)必要的财务制度缺乏。多数中小微企业都实行家族化的管理模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大部分中小微企业缺乏规范的财务制度,只有资金流水账,这让出于风险考虑的许多金融机构不敢贸然对其提供资金支持。
(三)可供抵押的资产欠缺。广东大部分市、地的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中小微企业其厂房多为租赁而来,企业对土地和厂房没有所有权,土地和厂房不能作为抵押物,并且许多中小微企业资产设备评估价值不高,从而无法从金融机构有效融资。
外部环境的原因
(二)税收减免政策的落实差强人意。2011年,广东省国税收入同比增长14.5%,连续17年居全国第一;地税收入同比增长28.1%,连续18年居全国第一,显著高于全省GDP增幅10%的水平。而与此同时,中小微企业的减免税幅度却显得很小,如全省国税系统征管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低税率政策的企业仅3万户左右,减免所得税仅1.05亿元,相比一年7780亿元的国税收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三)商业银行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不够。一是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标准缺乏灵活性。无论是监管部门对于银行系统的考核办法,还是银行内部实行的考评机制,都规定对贷款负责人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导致银行信贷部门的工作人员向企业发放贷款慎之又慎,对缺乏抵押或者抵押物不足的中小微企业,往往不予放贷,较少顾及企业的长远发展。二是商业银行出于成本控制等原因对中小微企业贷款重视不足。相对于对大企业贷款而言,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资金平均管理成本较高、收益水平较低,各商业银行都把主要精力放在对大型企业的放贷上,而普遍对中小微企业的放贷不够重视。三是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授信权限过低。各商业银行为了控制不良贷款的出现,管理权限高度集中,限制了各银行分支机构业务经营的灵活性和机动性。
(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受限。由于自身的灵活性,中小型金融机构特别是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解决地方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发展目前受到了许多限制。一是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尽管小额贷款公司目前还未有明确的属性定位,但在提取贷款损失准备方面却参照金融企业执行,尚未建立与之平稳较快发展相适应的风险补偿机制。二是税负过重。小额贷款公司在税收方面不能享受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而是按照一般工商企业进行征收,过重的税负严重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三是注册资本和再融资受限制。目前国家法律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有着严格的限制,规定其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地方性法规亦是如此。严格的资金限制不仅使小额贷款公司难以满足当前中小微企业庞大的融资需求,也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四是小额贷款公司尚未接入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不仅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控制贷款风险的难度,也提高了贷前审查成本。许多小额贷款公司对此反响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