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首开股份全资子公司廊坊市首开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燕京支行申请7亿元开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0个月。
观点地产网讯: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6月21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四项担保事项。
其中,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首开股份全资子公司廊坊市首开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燕京支行申请7亿元开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0个月。首开股份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0个月。
首开股份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东直门支行申请10亿元城镇化建设贷款,期限5年。首开股份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5年。
首开股份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开住总安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建支行申请19.8亿元融资,期限3年。公司和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全程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60%的股权比例提供11.88亿元担保。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福州中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7亿元委托贷款,期限3年,满1年可提前还款,以福州2015-2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做抵押物并由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首开股份以40%的股权比例提供2.8亿元担保,担保期限3年。
首开股份表示,截至6月2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5.93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