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汽车销售旺季,厂商各种促销、各种优惠、各种让利齐上阵,让消费者应接不暇。目前,选择贷款购车消费者不在少数,它确实缓解一次性付款的压力,但是也深藏大大小小的陷阱。
贷款购车说道不少,有的消费者嫌麻烦就索性把手续全都交给经销商办理,但这就给人钻空子的机会,不少消费者因此稀里糊涂多花冤枉钱。
钻空之一:乱收费、重复收费
服务费、手续费、车籍保管费、GPS定位安装、上牌费等等巧立名目的费用,嫣然成为贷款购车的潜规则,有些费用就是子虚乌有,而有些费用更是换个名称重复收取。
办理车贷的消费者往往心急,加之也没有明确的车贷收费标准,所以车商就抓住消费者不懂的机会漫天要价,还有在还款利息上做文章的。近期有位山西的读者向邢车博士询问贷款购车还有GPS安装费这一项吗。
其实,消费者在购车前应仔细查看自己与车商签订的贷款购车合同和,尤其对于还款利息、月供等相关信息要理解透,发现不合理的地方及时要求改正,不能当“撒手掌柜”的。选择大型金融机构贷款购车,还是相对比较靠谱的。
钻空之二:“质损车”浑水摸鱼
在昨天的电台节目中,有位车主反应他贷款购买一辆东风悦达起亚K2轿车,交车时发现该车后座椅底下有很多碎玻璃,怀疑后窗是更换过的,于是要求经销商换车,但经销商以该车已经办完贷款和上牌手续为由拒绝换车,引起双方纠纷。
其实,在之前的文章中邢车博士与大家交流过“ 质损车”的话题,这种“止损车”很多是在运输途中部分损坏修复后再销售的,因此价格比完整的新车要便宜很多,但车商有义务告知消费者。但是也有车商隐瞒事实,特别是在针对那些不动购车、验车流程,抓住贷款购车消费者嫌麻烦的心理,把“质损车”浑水摸鱼卖出去。
律师表示:隐瞒汽车是“质损车”的情况,经销商决绝换车的,消费者可以以经营者存在欺诈为由,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退车同时向经营者提出加倍赔偿要求。
钻空之三:混淆概念
目前,都推出了有经销商推出“免息”、“零利息”等贷款购车方式。然而,详细一问才知道这背后也有猫腻,一些概念被刻意混淆。比如,所谓“零利息”、”零首付”贷款是需要交纳手续费的,“零利息”也是有期限限制的;还有的经销商推出所谓“低价车险”的方案,但是需要消费者附带购买其他商业险险种。
说简单点就是“混淆概念、避重就轻”。 还有的要求贷款购车必须必须同时通过该经销商购买“全险”和精品礼包。
钻空之四:霸王条款买保险
贷款购车还有一些条款其实也属于霸王条款,比如要求消费者分期贷款购车必须购买车损险、第三责任险和盗抢险,而投保的保险公司是指定的,消费者没权选择而且必须在经销商处购买。
调查发现这些强制购买的保险,其保费往往折扣较低或者没有折扣原价销售、还有的经销商要求车主必须交纳所谓“续保押金”,这所谓“续保押金”就是为了强制消费者在经销商处购买保险,这就是霸王条款。
现实中,“霸王条款”到处都存在,消费者一方面要擦亮眼,另一方面也要准备拿起法律武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