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日前,省人社厅出台了《关于做好全省人社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从就业、社保、培训、智力支持、资金保障等多方面着力,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地见效。
根据《意见》,对贫困家庭劳动者动态实名管理,明确落实专项经费。将经工商登记注册的贫困家庭网络商户纳入创业扶持范围,按规定享受最高额度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在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教育方面,《意见》明确全省人社系统将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贫困家庭劳动者参加技师培训项目,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补贴。贫困家庭子女入读技工院校的,免交学费。其中,1至2年级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
为促进贫困人口参加社会保险,《意见》提出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2017年参保率达到100%。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达到100%。同时,放宽贫困地区公务员招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