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中旬,华州区居民石先生发现,2008年前他曾给一笔10万元的贷款作担保,贷款已逾期,而他并不认识借款人。对此,华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察室负责人称,正在调查,如属实会进行处理。
这是半月内,华商报渭南记者站新闻热线0913—2071677接到的第二起,市民反映的在农村信合“被担保”的事情。
居民:办贷款遭拒才知曾给他人担保
昨日,华州区居民石先生说,他看到《华商报·今日渭南》报道的市民张女士“被担保”的新闻,他也有相似的遭遇。
石先生在华州城区开办了一家修理厂。5月18日,他准备办理贷款和信用卡时遭到拒绝,因为他曾给他人的贷款作担保,而这笔10万元的贷款逾期未还,他已经被录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我觉得莫名其妙,我从来没有给别人作过担保,咋能有这回事?”石先生说,带着疑问他调取了个人信用报告,才发现他的名下确实有一笔为他人的担保贷款。
石先生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2008年11月29日,他为潘某在当时的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贷款合同金额10万元,担保金额10万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担保贷款本金余额10万元。
“报告的信息显示,贷款人已经63岁了,但我今年才31岁,年龄相差这么大,而且我根本就不认识贷款人。”石先生说,他也多次找到华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但得到的答复总是正在处理,消除不良信用记录还得等。
他说:“我现在还借着私人的钱,因为做生意要办贷款,但不良记录消除不了,这些事都办不成,非常着急。”
信用社:正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对此,华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察室负责人表示,石先生反映的问题,5月25日该单位已经开过会,要求尽快处理此事。
“经办这笔贷款的经办人因为其他问题,目前被关在看守所。”该负责人说,正与公安、检察机关进行协调,希望能见到经办人,对石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而借款人在外地,找不到也联系不上。目前正对该问题进行处理,随后会将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再对不良信用记录进行处理。
5月13日至24日,《华商报·今日渭南》连续报道市民张女士“被担保”一事,经办该贷款的是临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办理时间和石先生一样,也发生在2008年。目前,张女士的不良信用记录已被消除。
对于为何在2008年发生的贷款,先后有两名市民反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他人担保的问题,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渭南办事处副主任赵玉林表示,当时的贷款办理程序有漏洞。从2011年起,办理贷款的贷款人、担保人必须留存影像资料,还要将影像资料和身份证件等拍照后传到授权中心,授权中心审查符合条件,才能按照程序发放贷款。
赵玉林表示,会立即对石先生担保的贷款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