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信用助学贷款的最大优势是不需要担保,贷款期限长,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县(区)教育局设立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学生申办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答: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如何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办的具体程序)?
答:(1)学生在线申请。登陆网址:www.csls.cdb.com.cn
(2)借款学生资格认定是由所在学校(就读高中或大学)认定,认定通过后,学生登陆在线服务系统( www.csls.cdb.com.cn),下载自己的申请表或者在所就读学校(高中或大学)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资格认定后,学生凭《申请表》及相关手续,到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3)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的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
(4)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贷款合同。
(5)借款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指定的代理行开设个人账户。
(6)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7)借款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8)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支行、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县区代理行等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相关账户。
4、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需要完成哪几个方面的工作?
答:(1)开学前需要完成的工作:①提供申请资料;②签订合同;③开立存款账户。
(2)到校后需要完成的工作:尽快去学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的盖章确认,并在第一时间寄送至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回执单》作为国家开发银行货款发放的必备条件。
(3)毕业后需完成的工作:到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货款金额和还款计划。
5、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是谁?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本人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6、学生每年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 6000元。
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期限是多长?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怎样实行贴息?
答: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9、学生毕业后如何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学生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