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企业而言,资金问题向来是其面临的最大压力,融资渠道的单一,往往使中小企业长期处于“等贷”过程中,尤其“无抵押、缺担保”的小企业,要想顺利融资更是难上加难。为此,近年一些商业银行由以往“重担保、轻第一还款来源”的传统风险管理模式,逐步向注重第一还款来源、借款人资信及经营状况的授信方式转变,推出企业信用贷款,让中小企业凭自己良好的信用来“找钱”。
所谓企业信用贷款,是指银行向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发放的,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指定用途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所谓“黄金有价,信用无价”,正如银行业内人士指出,弱化抵押物,强化信用贷款,将成为未来中小企业贷款发展的主要趋势。中小企业只要有信用、有资质,就等于抱上了“万两黄金”。
当然,虽然很多中小企业都希望通过信用贷款的方式获得融资。不过,由于各个银行对贷款企业信用认可度的不同,并非所有企业都能通过审核获贷。毕竟在缺少了抵押物、担保物这些较易掌握的风险控制因素的情况下,银行发放企业信用贷款时就会谨慎得多。在审批环节中,对于规模小、成长性不确定、兼有多种风险因素的小企业的多种考量便成为重中之重。因此,中小企业在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时,应先自审是否符合信用贷款的一些基本条件,如成立时间在两年以上且连续两年盈利;在贷款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办理结算及信贷业务3年(含)以上;近半年开票额在150万元左右;未发生欠税、欠费、拖欠职工工资和其他各类欠款(正常应付款除外);企业及其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近3年内在纳税、融资、经营等方面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企业负债率不超过50%等。
另值得一提的是,有些中小企业是企业主用自有资金创立的,通过自有资金滚动发展,因而较少和银行打交道。由此,一些企业主认为,以前没贷过款,甚至未办理过信用卡,等于证明自己的信用很好,有利于在需要时获得企业信用贷款。实际上,征信空白意味着企业主未和银行发生过借贷关系,信用记录是否良好也就无从考察,甚至有银行规定不能为征信空白者办理贷款。对此,中小企业主应有清楚的认识,遇到这种情况,申请企业信用贷款一般就需提供银行流水单、工作证明、住址证明和足够的还款来源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