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教体局发布《中山市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本地户籍家庭困难学生每人每年可申请1万元以内的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中山市扶困助学专项资金全额补贴。另外,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出建立中山市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于确实无法按期偿还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在校期贷款期限最长8年
石岐中心小学的小梁是中山市扶困助学的志愿者,也是中山市首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受助者之一。2005年9月,拿着这笔贷款,他踏入了大学校门。感恩于此,毕业后他回到家乡工作,两年内还清了“大学通”助学贷款28000元,还主动参与到扶困助学的队伍中来。
在中山,像小梁这样的受助者并不少。据中山市助学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05年,中山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全程资助,无缝对接”的扶困助学制度,对从幼儿园到大学研究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全员、全程资助。12年来,全市共发放助学贷款951万元,风险扶持金13万元,1114人受到资助。
中山市教体局称,助学贷款相关办法已实施11年,超过文件试行的期限。为此,该局草拟了《中山市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并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根据该征求意见稿,中山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包括学费、住宿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两部分。申请人可按照自己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综合考虑确定申请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分在校期和离校期两部分,在校期一般3或4年,如果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延期,其中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在校期合计最长8年;离校期中,借款人4年内还清贷款。
根据征求意见稿,申请助学贷款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其中,“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是必要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有两种:持有有效《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孤儿证》、《广东省五保户供养证》家庭;因突发性灾祸、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以及其他原因致贫的家庭。
毕业后还贷总延期不超24个月
“孤儿和五保户是新增的帮扶对象。”市助学办工作人员介绍说,申请人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到市助学办办理相关手续。市助学办审批后,申请人再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填写贷款银行提供的中山市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截至今年4月,全市共有163人申请“大学通”资助,其中仅1人申请助学贷款,其余均申请助学金。
在征求意见稿中,也对借款人毕业后的还款提出要求。借款人可在毕业后开始偿还,也可提前偿还。具体还款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收取利息。超过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银行按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借款人毕业后找不到工作、未能就业或经济特别困难的可申请延期,但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经批准延期期间,贷款利息由市扶困助学专项资金贴息。“这也是新增加的内容。”上述负责人说。
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出建立中山市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在中山市扶困助学专项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作为中山市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风险补偿资金,用于救助毕业后特别困难的借款人。对于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确实无法按期偿还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