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包括以下五类:失业人员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其他民生类创业贷款。
凡年龄在18—60岁(女性18—50岁)、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户籍关系在遂宁市辖区内,有创业愿望、创业项目和创业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转军人、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进城务工农民、团员青年及大学生村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以一定形式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可在本人参加了本市各级创业培训基地主办的“SYB”创业培训后,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符合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的有效证件,可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共同认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自筹不足的,可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