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与中介机构在个人房贷业务上的违规行为,终于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近日,上海银监局对辖内部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进行稽核调查。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海银监局已下发文件,决定自2016年4月25日起,暂停各商业银行与我爱我家、链家等6家房地产中介的业务合作一个月,并暂停违规的7家银行机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两个月。
银行与中介在个人房贷业务上存在一些违规行为,诸如:银行违反受托支付要求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也就是在贷款发放后,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资金,直接划入非房屋交易双方的第三方,该第三方又将资金划至房地产中介公司;中介贿赂银行工作人员,通过高评房价套取银行贷款,或与银行串通一气,普遍收取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并不存在的“贷款服务费”;银行与中介公司联手开展“首付贷”及其他垫付资金业务,或为中介提供这方面的支持与便利。
个人房贷业务上的这些违规行为,会加大商业银行的房贷风险。比如,违反受托支付要求向第三方划拨贷款,可能会造成贷款被挪用,损害房屋交易双方的利益,一些不良借款人甚至可能通过“虚假受托”乘机钻空子,形成不良贷款的隐患加大。又如“首付贷”,按国家政策规定,首付是购房者必须强制支付的部分,而首付也可贷款,则使得不具备购房条件者也有了贷款买房的机会,首付限制不仅成为摆设,金融机构的房贷风险还会进一步加剧。
上述处罚是对个人房贷业务乱象的必要纠偏,且是强力纠偏,将给相关银行与中介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因为现在银行二手房贷款基本都依赖中介,很少做买卖双方自签协议的贷款;而中介主要业务也来自于二手房中介,二手房交易一般都会涉及贷款,全款支付的比例很少。一旦银行与中介暂停合作,双方的相关业务很可能陷入瘫痪。
可以说,暂停银行与中介合作的处罚是釜底抽薪。在贷款渠道多元化的当下,购房者最怕遇到贷款骗局。整治个人房贷业务乱象,提高购房者信心,就是需要釜底抽薪。若仍然只是叫停违规行为,往往是停不住的。如新华社日前报道称,多地出台措施叫停“首付贷”后,在一些地方,“首付贷”换上“换房贷”“消费贷”“过桥贷”等“马甲”,继续横行于楼市。从利益上动刀,倒逼银行与中介、购房贷款申请人形成应有的诚信体系,便是当务之急。
银监局暂停银行与中介合作之后,相关监管部门还需要治理中介与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利益合谋。据报道,一些中介机构诱导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双方在房管局以较低的价格过户,从而降低税费,但实际交易则按照双方私下订立的价格进行,而中介则从中收取“低评费”,动辄上万元甚至数万元。中介如此野蛮生长,造成房地产交易失真,影响金融秩序和税收秩序,必须重拳出击,坚决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