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厦门市经发局、财政局携手厦门农商银行启动厦门市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政银合作“绿荫计划”。将安排不少于1.8亿元的信贷资金,支持不低于100户小微企业,为小微企业提供免抵押的信用担保贷款。该贷款单户融资总额在300万元以内的,免抵押、免担保,仅需小微企业主提供连带责任,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用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流动资金的需要。
据了解,为帮助厦门广大小微企业缓解融资困难,厦门市经发局联合市财政局近日修订出台了《厦门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资金管理办法》。厦门将首期安排1200万元中小企业信贷风险专项补偿资金,用于补偿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无抵押信用担保贷款产生的风险,补偿额为本金损失的40%。
中小企业信贷风险专项补偿资金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银行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积极性,有效解决部分经营情况好但缺乏抵押物的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绿荫计划”准入条件:
一是稳定经营2年(含)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正常; 二是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三是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个人品行端正、资信情况良好;四是符合环保要求,无税收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