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这也是公积金管理条例在时隔13年后再次调整。送审稿规定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七种情形,下面卡宝宝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下。
1、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7、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其中,符合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几种情况的,还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