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我们了解到滨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又有新的调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高额度及最长年限由40万元/30年提高至50万元/ 30年,个人信用贷款的最高额度及最长期限由30万元/20年提高至40万元/ 20年。职工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1至5年年利率2.75%,6至30年年利率为3.25%。职工可根据自己的需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终贷款额度的确定将根据借款人及共有人购房情况、收入水平、还款能力、个人信用等情况综合确定。
随着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大幅度提升,极大地满足了滨州市职工购房资金需求,同时这一利好政策的出台,也充分体现了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广大职工购房的刚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