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一市民在江阴某4S店贷款购买一辆SUV,购买前,该店销售人员核算了贷款利息,以等额本息方式还款,三年期贷款利息共计9400元,每月还款约4427元。江阴这位购买者当场签订了购车合同,在某银行办好了贷款手续后,年前将车提回了家。
年后,购车者去银行打印还款计划时,发现贷款利息变成了14955元,多了5500多元;每月还款4582元,每月要比原计划多还150多元。为什么销售人员计算的利息和实际还款利息会有这么大的差额?购车者难以理解,遂向江阴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消委会工作人员接诉后,近日将消费者、4S店及银行三方当事人约到一起协商。经了解,系4S店内销售人员使用计算公式错误,导致了利息计算错误,误导了消费者。而银行方面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也未标明贷款总额或每月还款额。在工作人员协调下,4S店答应将利息差额补给购车者。
消委会为此提醒:购车者在申请车贷、房贷等大额消费贷款时,出于对个人征信的考虑,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向银行工作人员确认还款额度是否与销售人员测算的相同;商家也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专业培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银行在提供贷款合同时,应将利息总额、每月还款额等明确告知借贷人。